美国的任何非公民或非居民都必须在美国工作之前获得签证。这有助于美国控制外国劳工向该国的流入。
企业可能希望在美国雇用外国人。在这种情况下,企业应遵守主要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(USCIS) 以及美国劳工部管理的某些流程。这个过程就是所谓的就业赞助。该过程的确切细节会有所不同,具体取决于许多因素,包括外国人的技能水平、签证类型和就业条款。
小费
就业赞助也称为绿卡赞助。如果您想永久雇用持临时签证为您工作的外籍劳工,则需要申请就业担保。
临时就业的情况
根据美国移民局(USCIS)的信息,任何来美国从事临时工作的外国公民都具有获得非移民签证的资格。这些签证大部分需要赞助才能就业。
H-1B签证– 这些签证适用于具有学士学位和特殊技能的人。
H-2A签证– 这些签证适用于农业工人。
H-2B 签证 – 这些签证是针对一般临时工的。
L-1签证– 这些签证是保留给公司间转账的。
TN签证 – 这些签证是为墨西哥和加拿大国民保留的。
除 H-1B 和 H-2A 签证外,该过程通常涉及提交 I-129 表格、非移民工人的请愿书以及 $460,转到USCIS。赞助工作签证的公司在提交I-129表格之前,还应先从美国劳工部获得一份劳工条件申请。然后,美国劳工部将确定该职位的美国工人短缺,并确保该外国人将获得与美国同行相同水平的补偿。
小费
根据各种因素,不同的年份和年份之间,提交文书工作和了解是否接受签证申请的截止日期各不相同。谈判复杂系统的最佳方法是与绿卡过程中经验丰富的人合作。
永久就业的理由
当企业想要聘请外国人担任永久职位时,他们可以通过赞助相关候选人获得公司赞助的绿卡来做到这一点。绿卡可授予候选人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。雇主应证明该候选人符合工作条件,并有意雇用该候选人。
雇主将首先向美国劳工部提交其劳工条件申请书。在此申请获得批准后,雇主将提交一份 $700 费用连同 I-140 表格或外籍工人移民申请一起提交给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。永久工作签证有四种类型:
EB-1签证– 这些签证适用于跨国公司的高管和教授。
EB-2 签证 – 这些签证是在科学,艺术和商业领域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。
EB-3签证– 这些签证适用于拥有学士学位的技术工人或专业人士。
EB-4签证– 这些签证是针对宗教工作者,医生和特殊移民的。
雇主责任及其他注意事项
1. 美国雇主需要有 IRS 税号才能担保永久签证和 H1-B 签证。
2. 雇主应向外国人支付所填补职位的典型工资,并应确保外国人的到来不会损害其美国工人的工作条件。
3. LCA的副本应交给劳工代表从事类似工作,或在工作地点张贴至少10天。
4.美国劳工部应提供一份完整的《就业资格验证I-9》表格,以及有关该外国人的薪酬和工作时间的详细就业记录,以供检查。
5. 某些雇主类别有进一步的要求。这些是拥有H-1B雇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雇主:
o他们的工人人数为25名或更少,其中7名或以上的工人具有H-1B签证。
o 他们有 26 到 50 名员工,其中 12 名或更多员工持有 H-1B 签证。
o他们有50多名工人,其中15%或以上的工人持有H-1B签证。
在这种情况下,雇主必须宣誓,他们不会在提交H-1B申请之前或之后90天或更短时间内取代美国雇员。此类雇主还应证明已做出努力,聘请合格的美国人从事同一工作。
6.持有H-1B签证的雇主也应提供公共访问文件。它将包含一份 LCA 和工资信息的副本,最多应在提交请愿书一天后提供。